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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6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挥好党支部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的应有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将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础,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为依托,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

二、活动形式

1、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20号为党员统一活动日党员统一活动日当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参与对象: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各支部要明确“党员统一活动日”的主要内容,要围绕近期工作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科室工作特点以及党员群众需要,自主确定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其他主题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具体可参考以下形式:

1、学习讨论。开展专题讲座、观看教育片、实地观摩等形式增加学习趣味,吸引党员参与。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内容,在开展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根据学习重点,开展专题组织讨论。

2、政策宣传。及时传达民政系统、卫生计生系统、医院内部制定的新文件、新政策,做到人人知晓。

3、志愿服务。围绕基层实际和群众期盼,组织走访慰问、义务劳动、为民办实事等活动,突出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4、献计献策。通过开展座谈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引导党员对本单位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行风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对单位发展献计献策。

5、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带头示范,普通党员积极参与,坚持“四必谈”,即与领导谈,听批评意见;与同事谈,互通有无,加强横向交流;与下属谈,听基层难处;与群众谈,消除误解、紧密党群关系。

四、组织领导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各支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要统筹推进落实。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将各项党内活动纳入“党员统一活动日”统筹安排,认真研究谋划活动内容和内容形式。要建立健全活动基础台账和资料,做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有计划、有记录。

三要创新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更加贴近基层、更加简便易行、党员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切实把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的政治性、思想性、生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吸引党员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努力推动“党员统一活动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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