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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命名为2017-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9-06-11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我市开展2017-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的评选。经过评选,我院被命名为2017-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

多年来,我院积极弘扬时代新风,重视理想信念教育,不断优化管理服务,逐步提高内涵建设水平。下一步,我院将锲而不舍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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