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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督导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0-06-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提高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能力,市精防中心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精神卫生工作督导暨培训工作。

市精防中心组织扬州市严重精神障碍专家组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对全市所有基层精防人员用集中培训、小组讨论、一对一指导等形式进行了13场“省信息平台规范化操作能力及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精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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