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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畸形大学生伤人

发布时间:2016-05-03

(学生心理卫生是个比较复杂的课题,个体心理上的变态往往从学生期开始,他们多数表现逃避现实,不能忍受批评,对前途充满怀疑、不安和焦虑,结果造成一种观念系统,用幻想代替现实生活,用转移的方式去处理心理冲突。) 前两年,在扬州某高校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令全市震惊的伤害案件。南京大学化学系学生余某某由宁来扬至恋爱4年多的女友陈某宿舍,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女友及另外两同学,致使3人面、颈、胸部多处严重烧伤,案发后逃离扬州,次日抓获,不久被判有期徒刑。 制造这起伤害案件的余某某有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位乡镇企业的经理,母亲从教多年,独生子的地位使余某某备受宠爱,并养成倔强任性,脾气暴躁的不良性格,高中一年级时便与同校女学生陈某某建立起恋爱关系,两人逛舞厅,游公园,外出吃饭,很快发展到如胶似漆的程度,并过早地发生两性关系。那年余某某18岁,陈某16岁。 按理说,余某某与陈某的行为是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允许的越轨行为。然而,余某某、陈某某竟然维持这种关系很长时间,直至案发,同学、老师不是不知道,批评、警告并不能使两人醒悟;双方父母也早有耳闻,而余某某、陈某就是不听劝告。用余某某的话说:“认识陈某就像有缘分似的,我从小缺少一种温暖,就想从她身上得到。学校、家长越是施加压力,我越是不放过;开始和她只是交交朋友,后来开放了,从量变到质变…… 余某某的话值得深思,而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面的诸多弊病。要真正了解余某某的心态,行为动机,还得从他的成长过程及生活经历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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