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扬州五台山医院一病区,“法轮功”练习者姜明华哭诉着自己的种种不幸:“是‘法轮功’害了我,是‘真、善、忍’拆散了我的家庭;我是有苦说不出,自寻烦恼啊……”姜明华的一席话感动了在场的所有医务人员。她那被自己糟踏致残的双手不住地颤抖着,让每一位看到这一场面的人无不为之动情、流泪。 姜明华是苏北某市一所重点中学的语文老师,在毕业后的短短几年中,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终于成为学校知名的语文教师,是学校难得的业务骨干、教研室主任。1997年6月,姜老师在县城参加一个会议时,经不住大学同学孙梅的诱惑,开始修炼起“法轮功”。 开始,姜明华只是在早晨和周四休息时练功1-2小时,后来竟发展至夜里起来练功,白天不能正常上班。她既不向丈夫说明,也未向领导请假,工作变得随便起来。她本人变得内向寡语,开口只谈“法轮功”,闭口就是李大师,还经常劝同事多看“法轮功”方面的书籍,尤其推荐《转法轮》一书。渐渐地,姜明华言行反常,经常胡言乱语,她称自己呆在家里也是在上班。她诉说,师父虽身在美国,但有分身术,可以给她信息,发过来可以治疗疾病,甚至诡称要用“法轮功”研制人体白蛋白。 姜明华与家人疏远了,她所挚爱的课堂也不见了姜老师的身影,学校责令其检查反省,丈夫也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对于这一切,姜明华全然不顾,练功过程中,她自残四指以示自己虔诚。 2000年9月29日,姜明华不辞而别,携带200元钱只身去北京“护法”,一下火车即被铁路公安部门发现并遣返回家。 鉴于单位及家属的反映,公安部门为姜明华申请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的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系“法轮功”所致偏执状态,由于精神病态,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及控制能力削弱。鉴定后,姜明华入院治疗,1个多月后,她似有所醒悟。她恨自己误入歧途,她更憎恨那给她带来无尽烦恼和痛苦的“法轮功”。 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