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心理导刊
青春期

发布时间:2016-05-03

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令父母、老师十分痛心的一幕,一些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仅为一些很小的事情,会选择出走、跳楼等极端行为来逃避现实。就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生理上出现了成年人的第二特征,心理上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不断增强,自认为已不再是父母膝下玩童,心理上有一种强烈的自主感,要求脱离父母的监护,不屈从父母的训斥。家长如不了解他们的这种心态,采用“棍棒”或“高压”式的管教,非但教育不好子女,还会激化矛盾,成为他们极端行为的导火线。 2.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由于性激素升高,产生结交异性的心理和朦胧的性感,他们开始捕捉性知识。由于心理上还未成熟,自控力弱,经不起诱惑,很容易在性问题上犯错误;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常常会走上歧路,甚至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3.青春发育期青少年不再“闭门自守”,不满足于同父母交谈,常会在同龄人中寻觅“知音”,只要兴趣爱好一致就自发集合。由于他们见识少,涉世浅,这种自发集团常带有盲目性、模仿性和崇拜性,难免会掺杂一些消极的因素,将天真烂漫的青少年引向低级庸俗、自由散漫,甚至堕落犯罪。 家长、老师应多了解青少年期的心理特点,多关心理解他们,遇到问题请教心理医生,从而使他们能顺利度过“青春危险期”。 英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心理咨询的6大作用
下一篇:浅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