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中,发现病人有以下情况时,应考虑到近期内有自杀的可能性,同时有多项表现者,危险性更大,要加强防范。 1.近期内有过自伤或自杀未遂行动,其再发自杀行为的可能性非常大。在以求助为目的的自杀行为多次重复后,周围人常会认为患者其实并不想死而放松警惕。另外,当患者采取自杀这一手段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后,再次自杀的危险性将会大大增加。 2.向亲友、同事、医务人员或在个人日记作品中流露出消极、悲观的情绪,表现过自杀的意愿;和有医学知识的朋友讨论自杀方法,或购买可用于自杀的毒物、药物、刀具;或常在江河、悬崖、高楼徘徊者,提示患者可能已有自杀计划。另外病人不愿与别人讨论自杀问题,有意掩盖自杀意愿亦是一个重要的危险信号。 3.近期遭受了难以弥补的严重丧失。面临严重损失的早期容易自杀,习惯以后,危险性反而减少。或当事人对某人、某事、某团体有强烈的敌意攻击性,而对方太强大时,可产生自杀。 4.慢性难治性躯体疾病病人突然不愿接受医疗干预,或突然表现情绪好转,与亲友交代家庭今后计划的安排和打算。精神病患者,特别是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酒精依赖、药物依赖患者是公认的自杀高危人群。有自责自罪、被害、虚无妄想,或有命令性幻听,强制性思维等症状者,更应警惕。(三) 周朝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