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9日下午三时许,市区一小学教学楼四楼,两名正在走廊上玩耍的三年级男学生被人摔至楼下,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在场的学生惊呆了,学校老师、领导也被这眼前的景象吓懵了。 这场悲剧的制造者正是对面中学的一位物理老师孙XX。孙为人师表,从教近30年,给人印象:老实话少,个性孤僻。这样的“老实人”何以这么歹毒,出此毒手。 从有关材料及孙XX的供述中,我们了解到:孙平时较少与人交往,处事比较偏激。教学水平一般,但常流露出怀才不遇、嫉妒好胜心理。他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领导照顾他改教物理实验课,他将领导的好心视为恶意:平时工作量不大,奖金较少。他为此不断打电话搔扰学校领导;家有祖房100多平方,但却以房屋破旧为由一直纠缠着要解决住房问题;看病住院,因呼叫不到医护人员,而砸坏医院门窗玻璃及水瓶等用具。学校同事、领导讲其“行为怪异,是不是神经上有问题”。 而孙X X本人却称自己“淡薄名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我杀了人,就是要让外界知道,是他们(社会、学校)对我不公道造成的”。多么荒唐的解释。 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孙XX为“偏执型人格障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孙XX由于故意杀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社会生活中,亦有类似这种倾向的人,他们的个性以猜疑和偏执为特征,容易产生被害、嫉妒,常将他人无意的、非恶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固执地追求个人不够合理的权利或利益,这种人的行为模式和待人处事方式明显偏离正常。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或发现个性的缺陷,应及早矫正,及时疏导,或许能够避免些不良后果。 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