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心理导刊
浅谈家庭心理治疗

发布时间:2016-05-03

传统的心理治疗都是以心理医生与就诊者个别接触进行的。随着心理治疗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某个人的精神障碍或心理问题不是孤立的,往往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关系,是家庭成员相互作用的结果。病人的症状可能是家庭功能失调的表现,并由家庭内相互作用保存下来。举例说,倘若儿童自幼受到严格要求甚至是苛求,听到的都是批评,他会没有安全感,自卑、怯懦、退缩、抑郁,思路闭塞、缺乏探索精神,甚至出现心理疾病。孤立地去治疗这类患者是难以奏效的,需要经过家庭治疗才能改善其心理功能。 我们每个家庭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困难,比如在家庭结构、家庭成员的沟通与情感表达、角色扮演、联盟关系,以及家庭认同等方面有不适应的现象,影响其家庭的心理状态,致使家人难以自行改善或纠正。因此对个体心理障碍的诊断和治疗,都应放在家庭系统中进行,治疗应针对家庭结构和成员相互关系的重新调整,个人的问题才能最终得到解决。这在治疗儿童、青少年的问题时尤为突出。 家庭心理治疗是集体心理治疗的一种特殊形式,治疗的对象是一个家庭,通常是含有一名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成员的家庭。家庭治疗所要处理的问题是在家庭中产生的,表现为个人,也可以是家庭成员共同面临的问题。其治疗措施着眼于调整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系,改变问题产生的家庭动力机制。家庭治疗的基本原则是以父母子女相互影响产生的问题为出发点,注重人际关系,关心现在,不去过分讨论谁是谁非,强调调整、改善,求得较满意的适应。 顾小扬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孩子任性,父母应该怎么做?
下一篇:使人失败的九大心理特征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