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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漫谈情与欲八、情绪的转换性

发布时间:2016-05-03

  前文已说过,情绪的过程往往伴随着能量的积累与释放,当人们的情绪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情绪会固着于人们心理活动或生理活动的某些部分,并会使这些部分活动逐渐增强,在临床上便以病态“症状”的形式表现出来。情绪的转换性是指情绪与其它心理生理活动的转换,也可以是与躯体形式的转换。   情绪与其它心理活动的转换包括向人的感知、思维、意志的转换。如当众演讲时,紧张的情绪使演讲者感知更为敏感,使人觉得现实不真实,严重的社交焦虑患者会感觉增强甚至感知歪曲,在极度的情况下人们还可以出现幻觉,如听见说话声等。情绪对思维的转换常见的是强迫观念,患者会控制不住地出现某种没有必要的想法,无法摆脱一些与主观相违背的思想束缚,如强行控制这些想法患者会感到不安,而反复思想这种不安的情绪会暂时缓解,实际上就是不安的情绪与思维的转换。情绪对意志的影响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如情绪不稳很难聚精会神地做事,心情不好人们更容易对物质产生依赖,如酗酒、赌博、偷窃等。   情绪之间也会转换,遇到挫折人们会愤怒,怨天由人,而再遇类似情况时可能变成焦虑,失眠或抑郁。在临床上我们常常见到神经症病人不断变化的症状,强迫变为恐怖,一段时间又转为焦虑或抑郁后,强迫症状又减轻了。症状变来变去,但引起症状背后的情绪原因是一致的。   临床上的“癔病”可算上情绪与躯体形式转换的典型类子,病人生了气可表现为肢体感觉缺失、瘫痪或抽搐。当然,更为常见的是心慌、气闷、尿频、头痛、嗳气等等。在疾病的诊断过程中,我们如遇到病人表现出丰富的症状,却反复找不到器质上的原因,就值得作这方面的考虑了。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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