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情绪或意向。这些思想、情绪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的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非常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力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临床主要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 (1)强迫思想:一些字句、话语、观念或信念,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干扰了正常思维过程,但又无法摆脱,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强迫怀疑、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联想、强迫想象、强迫回忆等。 (2)强迫情绪: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 (3)强迫意向:患者反复体验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紧张、担心和痛苦。 (4)强迫动作:往往是为了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顺应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强迫检查、强迫清洗、强迫询问、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性迟缓等。 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