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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谈病根(七)

发布时间:2016-05-03

过度追求完美 强求作为一种心理病理现象有其一定的临床表现形式。首先是过度追求完美,即人们在认识上对自我及环境的十全十美的要求。一方面是针对自我的,前文中也有阐述,它指病人要求自己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的心理现象,想将全部的精力用于自己所从事的事情上,不能出现自己不想出现的想法、念头,完全地主动把握情绪情感,拥有一个理想完美的个性等。总是片面地认为“凡是心理的东西都是主观的,凡是主观的东西都是自己能控制了的。”从而忽略了情绪等心理现象的客观规律,继发地认为对自己的心理活动应该负责:杜绝私心杂念,绝对不能胡思乱想。再泛化为对自己生理现象的完美状态追求:要求自己的身体不能有任何的不适,绝对没有疾病,睡眠质量要高,百分百不生绝症等等。然而,实际生活中,人的身体总处于不断变化中,情绪总是上下波动,生老病死是客观自然规律,如果我们过度地追求理想状态,那是注定要自寻烦恼的。由于“自我暗示”的作用,愈是追求没有身体的不适,我们就愈加关注躯体的不适感受,对躯体的不适感受就会更加敏感,躯体的不适感受就会更多、更强烈,甚至于原来不是问题的现象也“担心”成为问题,出现千奇百怪的症状来。如实际中越怕得肝癌的患者真地出现肝区不适,害怕得心脏病的真出现心前区疼痛等。 人人都有不适感,常态与病态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会科学对待:能够接纳、以平常心相处、不过分关注与怀疑,其症状会随生理状况的变化而好转或消失。而后者绝对不允许这些生理信号,追求百分百地“健康状态”,从而过分自我暗示、恶性循环使症状固定下来。当然,心理与生理原本就是相联系的,大都对生理现象的强求源于对心理现象的强求,说得更直白一些,许多躯体症状也是由心理特别是情绪因素转化而来的。(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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