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精防中心)2020年在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8万元。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6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会(2号楼2楼) 报名联系人:丁泓,电话:87207234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扬州市具备经营保险资格的寿险公司市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具有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保险相关保险条款。 (提供所有资质材料必须真实、合法) 3、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本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会议室(3号楼3楼)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工行琼花支行 账 号:110802020900004053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 12 月 26 日 下 午 3:00 )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一)项目介绍 1、参保人群:被保险人为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含精防中心)所有在职员工。 2、采购人: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 3、保险人为本项目中的中标保险人,负责医院在职员工保险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二)保险期间 本项目中标合同期为一年。 (三)保险方案要求 1、保险险种名称及条款报备: 本项目涉及保险险种: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意外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补偿保险、住院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本项目保险条款名称以中标单位向中国保监会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投标文件中所用各条款须充分响应本标书所涵盖的保险责任,若有差异,需要在差异表中体现,并在投标前自行履行条款报备手续,否则将严重影响标书的实质性响应程度。 2、保险方案 单位:人民币 保险责任 | 最高理赔金额 | 责任明细及赔付方式 | 意外身故 | 60万 |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额给付保险金 | 意外伤残 | 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最高给付金额30万元。 | 疾病身故保险 | 10万元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按保额100%赔付。初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 | 重大疾病 | 10万元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30种重大疾病即全额赔付保险金。初次投保等待期为30天。 |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5万元 | 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按有医保100%,无医保85%给付。 | 住院津贴保险 | 100元/天 | 住院给付100元/天,每次住院给付限额90天,全年最高可赔付180天。 | 交通工具意外保险 | 50万 | 汽车意外伤害、残疾 | 100万 | 火车意外伤害、残疾 | 100万 | 轮船意外伤害、残疾 | 100万 | 飞机意外伤害、残疾 |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 2019年12月 附:评分标准 评标大项 | 具体项目 | 评标细则 | 评分标准 | 企业综合实力 (25分) | 核心偿付能力 (5分) | 根据投标人2018年核心偿付能力情况 |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5分; 23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3分;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30%,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或投标单 | 承保经验 (15分) | 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具体情况如何? | 无参与类似项目经验:0分 近两年内承办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团体医疗保险经验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5分,满分为15分(须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字迹须清晰可见) 分; | 保险方案 (15分) | 保险责任 (10分) | 保险责任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未响应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险种要求:0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保监会备案条款:10分 保险责任有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 扩展责任 (5分) | 投标文件有无对已患有重大疾病职工提供专属的保险方案 | 无专属方案:0分 有专属方案且方案较为完整、合理:1-3分 有专属方案且方案完整、合理:4-5分 | 合规经营(10分) | 重大违规情况 | 根据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目前受到保险监督部门重大处罚情况 | (重大处罚情况包括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高管人员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者禁入保险业、单次罚款超过300万元以上等情形的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对被保险人造成实质性损害、影响各项政府荣誉授予的不良社会影响。以保监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受到保险监督部门重大处罚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受重大处罚的得10分,有重大处罚1次扣5分,扣完为止。 | 运营管理 (25分) | 服务流程 (15分) | 是否有清晰的服务流程?可执行性和便捷性如何? |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内容编写项目服务具体方案,对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安排进行必要的详细描述,对理赔手续、保障方案及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与方法。评委会根据其完整、优化、合理程度进行评分。优:11-15分;良:6-10分,一般:1-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服务人员 (10分) | 是否有专职服务人员、经验情况如何? | 项目负责人从事人寿险服务时间5年(不含)以下得2分,5年-10年得4分,10年(不含)以上得6分。 | 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小组,网点涵盖扬州市区,得0-2分; | 承诺提供专职人员专职驻点服务或上门服务,得0-2分。 | 保险报价 (20分) | 报价是否合理? | 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报价(B)在算术平均值A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的得20分;若报价(B)在算术平均值A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B≤40%的,得15分; 若报价(B)在算术平均值A的基础上上下浮动40%<B≤60%的,得10分;若报价(B)在算术平均值A的基础上上下浮动超过60%的,得分为0; | 增值服务项目 (10分) | 是否有非保险保障类合作项目计划,合作项目是否实用、丰富。 | 能够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制定针对性合作项目计划; 增值合作项目较少、不完善:1-5分; 增值项目计划丰富、实用:6-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