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扎实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苏财综〔2020〕94 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于2021年1月25日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与传统纸质发票相同。患者可以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登录后搜索“ 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或者在“我的”——“电子票据”栏目查询电子票据或者凭导诊单至我院门诊一站式服务台或挂号收费机动窗口(出院入院3号窗口旁)打印票据。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上线,提高了我院窗口收费人员的工作效率,缩短了排队等候的时间,进一步提升了患者的就诊体验。(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