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心理导刊
奇异的“恋情”——浅谈“同性恋”

发布时间:2016-05-03

刘某,男,26岁,大学文化,工程师。因近来反复纠缠一男同事,不准他结婚并以自杀相威胁,单位怀疑其精神不正常,故送医院就诊。 据患者介绍,由于母亲盼女儿心切,他出生后就被当做女儿养育。3岁进幼儿园时还留着小辫子,周围的人都说他长得漂亮,说话、动作与表情也像女孩。他对青春期异性无任何兴趣,而对体格强壮、好活动的男同学有好感。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他心理上仍然觉得自己是女人,所以言谈举止都有女性的表现,并且恨自己是个男儿身。但是周围的人无法接受他的表现,为此也曾经想过一死了之。在单位里,有一个男同事比较关心他,渐渐地他对这个男同事产生了好感,以后便与这个同事形影不离,每次要求与其一起洗澡,并抚摸或拥抱对方等。开始对方有些难为情,但久而久之也就不以为然了。不久前,这个男同事准备结婚,并明确提出与患者断绝以前的这种交往,患者的情绪极度低落,数日茶饭不思,内心感到很空虚,认为这是惟一理想的恋爱对象,所以死死纠缠。 这就是同性恋患者,在性角色自我定向方面有偏差,患者在性别自我认识方面虽然清楚地知道生理结构上的性别属于男性,便却体验着女性的情绪、情感和行为。幼儿在3岁左右性别意识出现,在这期间,环境条件,特别是成人的对待,对儿童最终明确性别自我意识起着关键作用。如果在3岁以前,成人对儿童的教育和对待是混乱的,那就容易造成儿童性别自我认识的差错。假如儿童的性别自我意识停留在这种差错和未分化水平上,那么这就可能导致成人的同性恋。 对此例患者的治疗,采用认知疗法和行为厌恶疗法。行为厌恶疗法的具体做法是把症状与不愉快的体验结合起来,使患者对同性恋之行为逐渐感到厌恶,以逐步消灭病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是“武疯子”,病情就重吗?
下一篇:你的心情还好吗?——介绍一种自测情绪的方法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