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已关,还要再推一推;煤气已关,还要再拧一下;抽屉已锁,还要再拉一拉,如此等等这些动作,明知多余,但不做却又不放心,是为强迫动作。 强迫动作在正常人群中也时常发生,不应视为精神异常,尤其是具有强迫人格的人。典型的强迫人格有如下特点:1、思虑过多,犹豫不决,理智胜过情感,逻辑胜过直觉;2、一丝不苟,吹毛求疵,过于严肃认真,注意细节;3、刻板固执,默守成规,不善于随机应变;4、怨天尤人,缺少幽默感,对人对己都深感不满。正常人出现强迫动作是在一定程度内,如大量频繁地发生并因此而苦恼,并严重影响社会生活那就是病态了,称“强迫症”。 强迫症是一种轻型精神障碍,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需及早到精神科治疗。常用的治疗方法有两种: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防治该病须做到:生活内容应丰富多彩,多参加集体活动和体力劳动,消除顾虑,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愉快的有意义的事物上来,减轻精神负担,克服性格缺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