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自古就是医学的组成部分。从古希腊“精神病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到我国的《内经》记载,都说明精神医学史的渊源流长。然而,古罗马的“神教”却将精神病人视作魔鬼附身,加以残酷的推残。18世纪的法国医学家比奈尔第一次去掉了精神病身上的铁链和枷锁,把“疯人院”变成了医院,精神病才真正地被社会确认,精神医学也随之迅猛发展起来。 20-世纪50年代,随着分子生物学、生理、生化、药理及遗传学的发展,推动了对精神疾病本质的理论研究和医疗实践。我国于是从那时起建立了多所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主要担负精神疾病的医疗、心理保障、社区防治、司法鉴定以及精神医学专业教育、综合医院会诊、专业人员培训等任务。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竞争的日益加剧,心理问题及精神疾病发生率将不断增高。专家指出,即将到来的21世纪是一个精神疾病时代。这一论点正是提示了这种趋向;未来的精神医学会学会深入到每个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