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人们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甚至有人认为,由于家庭暴力过于普遍,它似乎己经成为常态而不是反常现象了。不仅有丈夫打妻子,还有针对子女的家庭暴力,以及自诉的婚内强奸。 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有些人甚至去走极端,主张只有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才能结束这种关系。中国目前正在展开关于家庭暴力对策的讨论,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确认这一针对妇女的暴力罪行,并找到制止此类行为的对策。 有调查表明,在美国的家庭暴力中,95%的受害者是妇女;在美国妇女的一生中,每4人就有1人会遭受其家庭伴侣的暴力侵犯;每年都有约600万妻子受到丈夫的虐待;每年约有2000—4000名妇女被殴打致死;美国警察有1/3的时间花在应付因家庭暴力打来的电话上;被谋杀的妇女中有60%是死于熟人之手。最常见的情况是分居和离婚的妇女被男方设陷阱加以谋杀。关于婚内强奸普遍程度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美国旧金山地区,12%的已婚妇女报告自己曾经历过婚姻关系中被强迫进行性交。在法国,有200万妇女经常遭受男人的虐待;在德国有400万妇女遭受丈夫的虐待。 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答案是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有调查表明,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妇女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闪;然后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挨打成为习惯,其后果可能导致丧生。妻子挨打的社会后果除了伤害、致死之外,还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效仿行为。妻子的挨打还常常伴随着子女的挨打和受性虐待,待子女长大成人后,有可能继续这种受虐的生活模式。(上) 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