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立,最初名为“江苏省复员建设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更名为“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增挂“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院牌,并收治扬州市及周边地区的精神病患者。
医院托管了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精神卫生部分,实现了扬州市周边区域精神卫生医疗资源的优化整合。
为促进扬州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扬州市卫生局与医院达成精神卫生资源全面整合合作协议,
在医院成立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扬州市民政局与医院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扬州市福利精神病院”(现更名为扬州市精神病福利院)。
医院由江苏省民政厅转隶至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医院更名为“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